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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
从上述资料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次资产重组后,新华传媒的控股股东是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但它的实际控股人是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其下属集团共持有新华发行集团51%的股权);第二次资产重组后,解放日报入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即部分控股新华传媒的第一大股东(上海市委宣传部持有解放日报集团17.34%的股权),绝对控股其第二大股东。我们不难想象,这一实际控股人在二次资产重组所发挥的作用。
2.有目标方向才有大发展
个人认为,新华传媒成功的最大原因是:有计划地实施资本运营,起点高,战略布局长远。我们不能为了集团化而集团化,为了上市而上市,最终的目标是让我们的企业能量更充足,使我国出版业真正强壮起来。
3.现代企业管理机制的引进
新华传媒总裁李权“空降”曾经引起不小的轰动,因为他并不是出版发行方面的专家,而是企业管理方面的专家——曾在海尔集团营销总公司任大区经理,在中国欧海家居有限公司任营运总监等等。企业管理是一种专业,职业经理人的引进,一定会给出版发行集团带来更多的新思想。
(四)公司改制与上市
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2007年很有可能成为出版业的资本运营年。新华传媒所选择的上市时机注定它只能采取借壳上市的方式。而现在的一些出版发行企业更多地是希望通过IPO新股发行上市来融资,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在改制行动前就读懂相关政策文件是非常必要的。
改制是上市的必要前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第九条规定:“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那么,是采取先股改再上市,还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身份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这需要集团企业与相关券商投资银行先行统筹考虑时间和成本等问题。
对于出版发行集团来说,上市时最有可能出现的障碍是集团内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目前我国各大出版发行集团的股权结构多为同业内或上下游业务公司间的相互持股,同业竞争和略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大量存在,这一点将有可能成为实际上市过程中的一个难题。因此,在各出版集团改制时,多考虑跨行业、跨地域的企业是很有必要的。
融资是上市最直接的目的。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也是有要求的。“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出版发行行业的特性造成出版业是最晚实行改制的行业之一,目前我们还没有太多的样本可以借鉴,更没有有针对性的理论指导。综合各方面的信息,以下几个问题将是我们在改制以及其他资本运作中会遇到的问题。
1.政府职能VS市场机制
应该说,“资本运营”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产物。但是,在目前我国出版业资本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行政的协调将是非常好的催化剂和润滑剂。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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