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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体制改革
2006 年1月1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和鼓励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同一地区的媒体下属经营性公司之间互相参股。”
2006年8月,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强调,要着力提高出版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公司、期刊集团公司、音像集团公司和发行集团公司,使之成为出版物市场的主导力量和出版产业的战略投资者。鼓励先行试点的出版集团公司和发行集团公司相互持股,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并购、重组或建立必要的经营性分支机构,确有必要的可适当配置新的出版资源。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出版、发行集团公司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做优。
这些纲领性文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它们对于启动出版业的资本运营有着重要的意义。2006年12月16日,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07年1月9日,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挂牌成立。
新华传媒资本运作三步曲
早在2003 年时,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就开始筹备改制事宜。他们实行了“三步走”战略,即从国有独资发展到国有多元,再发展到混合所有制,最后一步就是上市。原本打算IPO 新股上市,但2005 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启动,新股发行暂时停止。于是,公司转道“借壳上市”。
2006年5月22日,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等签署协议,以现金收购方式受让上述四家股东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华联超市”11834.58 万股非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06%。藉此,新华发行集团成为“华联超市”的控股股东。
2006年 8月31日,“华联超市”将其持有的除未用完的募集资金47094.63 万元以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与新华发行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资产置换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由经营连锁超市行业变更为文化传媒产业,包括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网络)出版物、文教用品批发、零售为核心的文化传媒业务,公司名称也变更为“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传媒”)(股权结构见图1)。
2006年10月17日,这是中国证券史和出版发行史上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新华传媒”作为“图书出版发行第一股”在上交所正式挂牌。
借助于上市公司的这个平台,新华传媒的发展空间更大了。它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加大资本运作的力度,进一步打造和延伸核心业务产业链。由于主营业务的转换,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从原来的投向连锁超市类业务变更为投向文化传媒类业务。2007年1月18日,新华传媒召开的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建设图书流转中心、开设五角场书城和浦东乐凯大厦书城等项目。该决定已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时隔半年后的2007年4月24日,新华传媒推出它的第二个大“动作”——定向增发股票购买资产。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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