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书价之惑
不知道图书成本的真实构成、不清楚图书定价的基本规则、观念和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公众认为中国书价高。
关于中国书业,从业人员听到的最多抱怨或许莫过于书价之高了。某财经杂志甚至将中国图书出版业与医药、房地产和电信等九个行业并列为中国十大暴利产业,并仔细分析了中国书价的构成,以此作为出版业属于暴利行业的依据。这家杂志称:“书价大致是这样构成的:印刷费及纸张成本约在书价中占到23%~25%,也就是说一本定价20元的书,纸厂及印刷厂拿走5元左右,作者的稿酬在8%~10%左右,为1.6~2元,出版社利润一般在10%左右,为2元。如果由出版社自己总发行,再加5%的发行费,即1元,剩下的45%~50%,近10元的利润被零售商拿走。”如此算来:出版业的利润率在10%,发行业的利润率更是高达50%,而放眼中国之其他行业,能有如此高利润率者似乎并不多。这样条分缕析的“细分账目”向公众一发布,人们更没有理由不抱怨书价之高,将中国的出版发行业划归暴利行业即顺理成章,就一点也不冤枉了。
然而,且不说出版发行业中人看到这样的“细分账目”只能是苦笑着大喊其冤,就是那些稍有点经济常识又本以为书价偏高者看到这样的算法,大概也会反过来替出版发行业打抱不平了。“出版社的利润率在10%左右”虽离谱但不远,因为出版社还有税赋、人力等直接和间接成本,10%的利润率最多只是毛利;再说那“近45%~50%的利润被零售商拿走”就实在不着调了,且不说还有层层的批发环节,单是成本在这份账单中就压根儿不见。如此基本经济学常识都不具备的“雄文”居然刊发在财经类杂志,且据此评估出一个“暴利”行业,真不知该算是哪一路的“幽默”?如果说这种“有根有据”地抱怨中国书价过高者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无知的话,那么更多地认为中国书价过高者其实并不知道图书成本的真实构成,也不清楚图书定价的基本规则,而只是凭一种感觉,或者只是简单地拿现在的书价和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前的书价相比,更重要的则是由于观念和认识上偏差所导致。
有没有天价图书?有,但这样的图书大都是违规买卖书号的产物,本来就不该出版。有没有需要限价的图书?也有,那就是面向学生的教材以及面向农村的科普图书,但这种限价也需充分考虑出版者的实际投入,而不是不计成本地一味廉价。除此之外,中国当下的书价到底是高还是低了?欲求得这个问题的确切答案,最好的办法就是到出版业中来实际工作一段时间。
书号买卖之惑
根治买卖书号的出路:改革出版管理体制,实施刚性管理。屈指算来,书号买卖的历史有十几年了。自打有了这一说起,有关某出版社因买卖书号被管理部门处罚的新闻就不曾间断过,而出版管理部门首脑们每年的工作重点中也总是会有“严肃查禁买卖书号”一项,且声色俱厉,大有不斩草除根势不罢休之决心。如此年复一年地查处、重申,无非说明了书号仍在买卖,查禁工作尚未有穷期。书号作为公开出版之图书的一种代码、一种标识,本身并不具有经济的价值,而今它却被频频买卖,这至少意味着两点基本事实:第一,这种本身并不具有经济价值的书号在特定的背景下被赋予了经济的价值。第二,买卖关系的客观存在证明了供需双方都有交易的愿望和要求,亦即有这样一个市场及市场需求的存在。
本身并不具有经济价值的书号被赋予了经济的价值,意味着书号的固有功能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功能的演变与扩展实际上是与现行的出版管理体制联系在一起的。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管理出版社的基本办法是审批制,只有经审批允许存在的出版社才能有限量地拥有书号,这意味着出版行业并非谁都可以进入,书号也因其成为一种垄断资源。试想:当出版行业的门槛不再这样高,当书号成为一种公共资源,它还会值钱吗?还会存在买卖书号吗?绝对不会!我这样说绝不是对现行的审批制有何微辞,只是认为既然实施的是审批制,既然书号客观上已成为一种垄断资源,那就应该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刚性管理办法,比如给了出版社垄断书号的权利,而出版社却没有能力保护这种垄断,那就应该毫不手软地收回这种权利,去给那些具备这种能力的单位,而不是只是警告啦、停业整顿啦、削减书号啦,这种事后配套管理与事前审批制管理还是嫌缺乏刚性的。
买书号者有需求自不必说,卖书号者却未必。只要一个不是太外行或太蠢的出版者都不会不明白作为一种垄断资源的珍贵,也不会不知道自己卖书号所要承担的政治风险及经济屈辱。但凡卖书号者,哪个不是提心吊胆,生怕行为败露而遭管理部门处罚;但凡买书号者,又有哪个没有吃过与卖书号者“合作”的苦头?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出版社铤而走险从事书号买卖呢?只要认真省视一下那些卖书号的出版社,就不难发现他们之中的大多数基本已经空壳化了,既不具备组织制造能力,又没有市场营销推广办法,唯有靠卖书号的微薄所得苟延残喘。这样的出版商根本就不具备作为一家出版社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又怎么可能是垄断资源的维护者?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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