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在国家《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政府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要按照其要求进行清理。为此,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也进行了规范。2003年8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宣布废止第一批95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04年6月18日,新闻出版总署第二次废止了103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对《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条目进行了修改。由于《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需要修改的条款较多,总署专门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改。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2004年7月15日,新闻出版总署又专门发布了第一号公告,将总署保留的3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格式文本等相关内容予以公布,有力地规范了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透明公开化管理正成为新闻出版管理新的游戏规则。
在减少对出版发行单位经营业务的直接管理的过程中,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又加强间接管理力度,促进出版物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几年来,新闻出版总署多次取缔数百家以境外刊号在内地出版或没有刊号的非法报刊,加强“扫黄打非”和对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查处力度,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打击了非法出版的气焰,保护了正版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管理职能的转变,5年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有力地扭转了长期以来偏重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思路和重管理、轻发展的弊端,显示出管理体制改革的巨大进步。而上述关于KTV收费标准之争中的政府角色定位,正是基于这一历史性转变的结果。
五年之痒
陈昕曾经提出,从1985年开始的中国出版业调整期一直长达9年到1994年,其中主要原因在于出版业未能抓住1992年以来的改革东风,体制改革推进迟缓,错失数年发展良机。
加入WTO 5年来,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银行、汽车、保险、电信等重要行业的改革均获得突破性进展,中国正以世人瞩目的速度融入世界经济大潮。5年来,中国出版业虽然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但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市场的开放也可谓一波三折。市场发展更是未获同步增长,出版业经济发展速度明显低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出版业是否会再次错过历史机遇,正在成为对行业的拷问。
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提出全国新华书店三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目标。按照计划,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将在2004年10月结束,2005年后将逐步推广。但是,在改革推进中,人们发现体制改革的难度远比想像中复杂和困难。出版改革试点工作单位的改革进程也因此未能完全如期推进。
一些研究专家指出,在文化领域,目前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企事业单位的改革,难点正是解决国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问题。另有一些专家认为,传统的出版单位自身缺乏改革的动力。出版行业作为垄断行业,长期以来在“双轨制”运行下既享受到事业单位的好处,又享受到企业单位的好处,改革带来各方利益博弈,使得许多出版社不愿转企,因此改革动力不足。此外,改革对传统出版管理体制的冲击也处处存在,传统意识形态观念、守门人的观念,使出版业习惯于守业而不是创业,维持现状而不是打破现状。从规模看,出版业在文化创意产业中居于支柱地位,但是,在2006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上,有人形容,新闻出版业只是充当看客和旁观者的角色,眼前的热闹跟他们无关,冷清与怀旧,是长期守成之后出版业所形成的精神气质。
此外,在发展民营企业和外资方面,同样呈现出突破与保守的二元冲突。2006年,有人称为民营书业的“寒冬”,市场的不景气,打击伪书及反对商业贿赂,在规范出版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将行业带入调整、整顿的时期。外资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的进程中,同时面临市场规则不健全和有形无形行业壁垒的阻碍。2005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1.42万亿美元,占全国GDP的62.31%,但是,2005年我国出版业的进出口额仅占全国出版物定价总金额的1.64%。对中国出版业来说,对外贸易增幅还远没有达到与经济文化大国相匹配的要求。
下一个5年
对外开放是中国出版业的必然要求。随着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在宏观上就意味着中国进入到更加全面、更广范围的对外开放,不仅对外资,对内资也会加大开放。在5年时间内,外资已经摸索了相当的经验,引而不发,将积累起更大的后劲。预计未来5年,外资和港台资本进入中国大陆出版物市场将出现重大突破。国际巨头将成为中国出版业实实在在的逐鹿者。向外开放,将不再是出版业自身的选择,而是中国加入WTO的必然结果。在世界范围内的中国热中,出版业无法置身事外,没有选择,也没有退路。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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