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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国发[1978]192号 1978年9月26日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国家测绘总局、中国地名委员会《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 改用汉语拼音字母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法,是取代威妥玛式等各种旧拼法,消除我国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拼写法方面长期存在混乱现象的重要措施,望各部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 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