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我的答案是不会。 虽然对于大多数出版社或者出版机构来说,印数都是绝对机密。 你要知道出版这个流程非常长。对于出版社和大型出版公司来说,印数的签批,不是编辑和编辑部主任就能确定的,还要总编、社长或者 CEO 审批,要出版部配合调纸、印刷,要储运、发行部配合入库和发货,最后还有财务部和税务、审计部门的核查和审核,尤其是这些都有纸质文件或者软件系统记录的。 对大机构来说,畅销书尤其是超级畅销书,基本上就是出版社和图书公司的摇钱树,印数当然是越多越好,这些作者也都是他们要拼命留下和维护的客户,怎么会瞒报、少结或者不结版税呢?很多都是要砸钱去预付版税的。而出版机构的品牌和信誉是他们能不能拿下重点作者,畅销书作者的指标之一。 有了这些完善的流程,小作者基本不用担心这些大型出版社和机构会故意欺负你,拖拉或者效率不高可能会有,但是故意隐瞒印数一般不会有。 对于部分小的民营出版公司,会不会瞒报呢? 答案是可能会有,但我也并没有证据。即使要对业内人士取证也有一定难度。但我倾向于相信,对于正规的、长期运营的出版机构,即使规模不大,一般也不会这么操作,除非那些想赚快钱,赚一票就跑路的。 重视出版合同 很多作者,尤其是第一次出书的新作者,对出版合同不太重视,或者说是不太明白该重视哪里。 出版授权的期限,如果对方要求无限期授权(也叫一次性买断),就建议你慎重考虑。买断的作品,也就不涉及印数的问题,因为是一次性付款,对方印多少都跟你无关;要求授权期限 10 年以上的,都要慎重;合同中除了约定版税率外,一定要求对方定期提供版税报告(也就是印数、销售数、退货数等关键数据),定期结算版税。出版行业中正常的要求,一般是一年结算 2 次;如果对方口头说“结算没问题,就别写到合同里了”,这种也建议慎重考虑,现在编辑跳槽频率不低,回头编辑换了人,你跟出版方可以聊的,就只有手里白纸黑字的出版合同是凭证;甚至编辑没有离职,但因为种种原因,合作关系恶化(这种也太常见了),你也就只能凭合同办事。 合同中约定首印数量。尽量把所有的条款都明确细化,并写到合同中,我知道对于原创作者,尤其是还不出名或者出第一本书的原创作者来说,这很难,毕竟出版行业虽然不大,也是一个成熟的工业化体系,并且出版机构一般都有自己成熟的合同模版。相对来说,只要你别提出特别无理的要求,编辑们也都能体谅。 身为作者,还应该怎么做 好的作者,主要的责任是生产出优秀的原创内容,如果一个作者要分心关心自己的版税结款,要整天跟编辑或者出版机构打嘴架,而不是用心去琢磨自己的作品和内容,我觉得您也可能走偏了。 有句话说,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在国外,作者都会有自己的经纪人,去与出版机构打交道,因为经纪人一般都有长期的出版行业经验,对作品有专业的判断眼光与能力,也能帮助作者去甄别出版机构的情况,帮助作者去谈判,维护作者的利益,与专业的版权机构合作授权衍生版权开发。国内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经纪人制度,但是已经有相关机构开始在尝试,希望能够为作者的版权开发提供更精准的服务。 最后,给作者们的建议是,耐心一点,再耐心一点,用心打磨你的作品,好的作品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毕竟,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在出版之前,也曾遭遇数十家出版社的退稿;毕竟,刘慈欣的《流浪地球》从中篇小说发表,到影视大卖46亿多票房,也用了十九年的时间。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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