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为建立新的出版体制,党和国家对出版立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相继颁布。这些条例明确了出版者、印制者、发行者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各级出版管理机关的权利和职责,改变了过去法规等级偏低、系统性不强、执法力度不够的状况,标志着我国的出版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新闻出版署还依据有关条例,十四大以来先后制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0余件,出版管理的诸多环节、管理行为的许多方面都有了比较明确的规范,出版管理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党的十五大对新闻出版工作提出了“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总要求.这也是阶段性转移的重要内容。新闻出版署从深化出版体制改革入手,把优化结构作为出版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先后批准建立了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光明日报报业集团和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批准建立了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广东出版集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并正在积极推进出版业的集约化步伐。新闻出版署先后制定了图书、报刊的质量管理标准,加大了检查力度,各出版单位对质量问题的敏感性和自觉性也明显提高。1998年,通过对564家图书出版社的1785种图书的抽查,质量合格率达78.1%,这表明出版物质量正在逐步提高。1996年,新闻出版署先后制定了《“九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九五”国家重点音像制品出版规划》和《“九五”国家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启动了“中国动画‘5155’工程”、“百刊工程”和“社刊工程”。“九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已完成近60%。阶段性转移在保证出版工作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经济效益,使得出版业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近5年来,我国出版业的利润以平均每年20%的水平增长,1998年全行业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利润超过百亿。我国期发量超过百万份的期刊已有25家,其中有1l家进入世界期刊发行的前50名。1998年我国报纸的广告收入达115亿元,其中超亿元的有40家。 新中国的出版已经走过了50年辉煌与曲折并存的历程,辉煌已载入史册,曲折会使我们更加清醒。值此世纪之交,在21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出版业担负着更加神圣的使命。我们一定要把江总书记提出的“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切实加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在新世纪更加宏大的舞台上,创造中国出版的新的辉煌。 (作者为新闻出版署暑长) (据《中国出版年鉴·2000》,中国出版年鉴社2000年10月出版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