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答应借钱给一个人,我不期待他归还。那是已出之物,他主动归还就归还,否则我有什么能力追讨。这方面我不会太天真。
同样,承诺也不可追讨。当一个人对你说:“我不爱你!”你为什么还要流泪问他:“你说过永远爱我的!你说过的!”两个人之间的承诺,若一方无法信守,那是无可奈何。是他办不到,不是他忘了。用不着你声嘶力竭的去提醒他一次。当一个人要离开你,也无须再提醒他:“你说过不离开我的!”他说过又怎样?
他对你说的时候,你不肯相信。他要走的时候,你却要追讨。就把承诺单作爱情的一部分。我们曾真心的许诺为一个人做一件事情,但明天的世界,不在我们控制之内。做到,我会快乐,做不到,我也会忧伤。我会的,我也会学习,不去追讨有过承诺的爱,总比没有承诺的爱要凄美。一旦要追讨,承诺也变的太遥远了
(本为为罗兰的一首诗,非原创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