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各地文化创意资金政策加快升级
■商报记者 穆宏志
前不久,《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同时与之配套的项目申报管理操作规程也已公布。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性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首都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科理论、精神文明建设和互联网管理等领域事业、产业发展。从2012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100亿元。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项目奖励和项目补贴三种。
无独有偶,杭州近期成立了每年1.52亿元的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基金鼓励文化产业发展。为了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近日兰州市政府从财政扶持、投融资政策等八个方面出台41条扶持政策。比如,将设立5亿元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搭建了融资服务平台,牵头设立管理30亿元安徽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一期投入10亿),集团自有1个10亿元规模的华文创业投资管理基金。
各地在十八大之前密集出台文化产业资金鼓励政策,体现了对文创产业的高度重视。据了解,目前,国内文化产业基金规模已超过1400亿元,数量也超过120家,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山西等省市均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虽然并非新鲜事物,但与以往相比,近期的资金支持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以提高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专项资金对文化产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
首先,资金额度加大,支持范围有所增加,新增了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等重点,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
其次是不仅关注骨干企业,对文化小微企业也适度关照。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包括: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项目;中小文化企业创新资金用于支持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广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家广告发展示范园区和各区县广告类重大项目;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文化设施类建设项目。
第三,强调今后资金还将用于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以及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予以支持。
各地政府已经开始在融资渠道上为文化创意产业铺路搭桥。北京市政府近期就明确表示,要加强建立政府资金投入引导机制,今年6月成立的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已分别与10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北京文化产业发展获得授信额度1000亿元人民币,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文化企业与金融企业的融合。杭州市文创办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合作,即将推出面向文创产业的“融易贷”基金。基金首期5000万元,将为超过20家的中小型文创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通过“融易贷”,文创产业的中小微企业,最高能贷款500万元。这对一些没有足够固定资产可以抵押、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文创型中小微企业来说,无疑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融资难题。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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