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为鼓励和支持适合国外市场需求的外向型优秀图书选题的出版,有效推动中国图书“走出去”,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的基本情况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将采用项目管理方式资助外向型优秀图书选题的出版和翻译,重点资助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语言、少儿类优秀选题。选题应是各自领域最高水平的重要作品,以反映中国传统经典文化和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变化内容的精品图书为主。重点扶持“中国学术名著系列”和“名家名译系列”。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依照《出版管理条例》设立的出版单位均可根据本通知申请项目资助。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宏观指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设立“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总署对外交流与合作司,具体负责“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的项目申请、审核、评审等项工作。根据申报选题的内容,设立相应类别的评审小组。中国编辑学会将受托承办相关具体事务。
二、“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的申请与评审
1.“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申请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申请表;(2)申请项目选题简介及样稿;(3)相关领域两位资深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4)项目策划书(包括出版发行、版权输出、资金安排、工作进度、宣传策划等内容);(5)其他相关材料。
2.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小组成员依照评审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充分协商和讨论,以投票方式评出受资助的候选项目。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数的项目即可入选候选项目。
3.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项目进行终审,并根据每年资助总金额和申请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资助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
4.评审结果将在相关行业媒体上公示一周。获得资助的项目及金额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实施。
5.中国编辑学会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受委托负责建立获得资助的项目管理档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三、“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的资助与实施
1.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执行单位应与新闻出版总署签订协议书,并在协议书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
2.项目资助经费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分两期拨付。项目获得批准后两个月内拨付全部资助经费的50%,项目完成后拨付剩余50%的资助经费。
3.获得资助的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的,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一般不能获得剩余50%的项目资助,同时还须返还已经获得的资助经费。
4.项目完成后30日内,项目执行单位须提交结项报告,同时提交样书8册(套)。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结项报告,并选择适当时间公布项目结果。
5.凡获得资助的项目,应在图书的适当位置标注“本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字样。
6.申请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记录。有不良记录的,3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7.申请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文件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获取资助的,一经查出将被取消申请资格,追缴已获得的资助款项,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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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责任编辑:adm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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