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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建议主管部门出台培训管理办法
贾长庆(山东出版集团教材中心经营管理部主任)
我们这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教版新课标租型教材的推广工作。对于高中新课标教材的教师培训,教育主管部门的想法很好,但是现在的情况则问题多多——教育部的要求是对实验区教师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进行培训,但实际上又没有一个得力的部门对此进行管理。比如在秋季教材培训期,常常某个县的教研员就打电话过来了,说他们的老师需要培训,要求我们这边送样书、送培训经费过去,否则就不用我们的教材。现在教材版本多,且都是通过教育部审定的,因此他们选谁的教材理由都非常充足,出版社往往出于被迫,只好带钱带书过去给当地的老师做培训。
至于培训成本究竟占利润的多少,我觉得不太好算:这里面有用于培训的样书,请培训人员的费用,老师来回的路费、吃住费用和培训的场地费。有的时候,还有一些其他费用要出版社支付,很多在第一轮已经接受过培训的地区又会重复培训一次……现在的培训成本很高,教材又因为限价基本上没有什么利,如果教材用量小就只能亏本。
由于存在这样大的培训压力,出版社迫切需要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一个培训的管理办法:那些已经做完一轮教材培训的地区应该停止培训,在培训之后不应该跟出版社接触,并将教材选用的权力集中起来,比如可以集中到省里——像现在这种没有节制的培训确实应该停止下来了!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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