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晨报记者 王大鹏
链接观点 一首歌的收益分成几份
根据规定,卡拉OK使用MTV收费将从8月初启动,包房每天要掏出十几元支付版费。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和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的“卡拉OK音乐电视收费”,一个是文化部批准的,一个是版权局批准的。那么,究竟该由谁来充当扮演“音像著作权收费员”的角色?
目前各方尚无定论,但关于收益如何分配的分歧似乎已经开始。
“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是基于2006年3月1日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对娱乐场所内容管理的要求,由文化部授权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进行建立的。“提供中介服务,帮助版权人代收费用”的说法,仍值得细细品味。
“文化部是管内容的,收费应该是版权局的事。”中国音像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由音像协会来负责监管实施音乐作品盗版问题,这是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
据了解,管理部门初步预想是建立一个统计点播次数的系统,只能对歌曲的点击次数进行管理,收费不是其管辖的范围。即便收费,标准也应该参照版权局的有关规定,而不是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包括MTV权利人有权获得报酬,通过这种集体管理组织形式替权利人收取,又导致这部分人很难行使权力,因此接受这一方案将比较困难。
记者获悉,文化部将启动“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制作“统一曲库”,并在郑州、武汉和青岛三个城市首先试行。尽管如此,但分歧依然存在着。 摘自《江苏商报》
各地反应
广州KTV包房每天交十几元
广州卡拉OK使用MTV要收版权费的计划,预计今年8月初将启动。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国家版权局初定的收费标准是,每个包房每天收十几块钱,大小包房收费相同。不过具体的收费数额将在近日公示一周,之后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再最后确定。
摘自《新快报》
沈阳KTV雇人改歌规避版权纠纷
沈城部分大型KTV的老板近日表态:“我们肯定不涨价。”难道他们愿意独自承担MTV版权费?原来,这些大型KTV的老板们找到了改歌的对策。一位老板昨日透露:“现在很多沈阳的大型KTV早在两年前就开始研究如何规避版权纠纷的问题了,其实,通过改变MTV的音乐、画面等办法,就能轻松地避开版权纠纷问题。”
来源: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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